余庆县市场监管局公告请抓紧报告
2022/4/14 来源:不详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01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设立在我县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现将报送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凡01年1月31日前在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报送01的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0年1月1日——0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地点:
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在网上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自行在网上进行填报或持《营业执照》直接到当地市管分局报送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