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司法局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购买人身意
2022/6/14 来源:不详为切实保障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在到所报到、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警示教育等集中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都兰县司法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与县财政局、中国人寿都兰保险公司联系沟通,为全县60岁以下的47名社区矫正对象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此次为社区矫正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严格按照《都兰县社区矫正对象购买意外险工作方案》《都兰县社区矫正对象购买意外险工作制度》进行,以社区矫正对象实际缓刑考验期限为准,参保等级分为两类,一类为解矫期半年内社区矫正对象16人,参保金额为元/人/年;二类为解矫期半年至一年半以上社区矫正对象31人,参保金额为元/人/年,当期保险费合计10元。后期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以月为单位,次月购买本月入矫对象保险,由局社区矫正中心统一购买参保。为社区矫正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既是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为开展日常监管筑牢的一道安全防线,进一步消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不断提高他们参加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为持续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安全发展保驾护航。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