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如何逃生自救

2022/5/3 来源:不详

森林火灾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

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日常该怎样防患于未“燃”?

森林防火“十不”/逃生自救“六步”

每个人都应该知道!

倡议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绿色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影响教育家人、亲友增强杜绝野外用火意识。重要信息提醒三次,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否则就是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案例

年2月13日,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村民刘某擅自将违禁祭祀物品带入其村南的南北山坟地上进行祭祀,点火时,火星引燃了烧纸和周边的干草及鞭炮,引发山林火灾。过火森林面积为8.87公顷,生态价值损失为余万元。年8月30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赔偿生态价值损失.76万元。

年3月25日,青海省都兰县香日德镇居民任某某到互助县塘川镇后山村任家滩上坟烧纸,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宜林地过火面积.5亩。任某某因犯失火罪被互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损失6万元。

年4月12日,奚某某在位于鹤庆县辛屯镇南河村委会南河村东山山神庙以北的自家蚕桑地内吸烟,吸完后将未经安全处理的烟头随手丢在身旁的草丛中,继而引发了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失.67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7万元。鹤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奚某某构成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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