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三名村干部破坏近万亩林地获刑还要在

2023/1/3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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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宣判,与以破坏环境案件被告人多是企业或个人不同,这次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是三名村干部,而且村民委员会也成了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

被带上法庭的四个人,除了一名村民委员会代表外,剩下三名被告人,分别为青海省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罗某、村党支部书记哈某和前任村党支部书记雄某。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三名被告人于年至年期间,未经审批许可,以布洛格村村民委员会名义非法开垦草原林地合计.5亩,其中.1亩林地位于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草原林地环境。在建议法院追究这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之外,出庭的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这三名村干部和布洛格村村民委员会的行为致使自然保护区内及其他草原林地原有植被:梭梭、沙拐枣、金露梅、麻黄、白刺等灌木及芨芨草、冰草等草本植物被毁,地貌完全改变,至今尚未恢复,对该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持续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他们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是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将村民委员会列为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将林地草原开垦后出租给他人种植枸杞,虽然主观上是为了帮助村民致富,但他们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草原大量毁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此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同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请求。

审判长王晓瑞:“责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共同修复被毁坏的.52亩林地,并在五年内恢复生态功能,其恢复标准为本判决书中所载明的‘修复计划’标准,并由公益诉讼起诉人负责监督实施生态修复。”

案件宣判结束后,几名被告人也表示,将会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被告人罗某:“我们以前不懂法律,最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今后我们要把生态恢复好。”

案件宣判后,在当地引发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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